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五章 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第四十一条有效由集体、国有企业改组的股份合作企业在设立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净资产,专门用于弥补离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不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