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三章 股份与股东第二十条有效普通股由在职职工按照企业章程规定认购。优先股不得超过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