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