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创业与就业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创业发展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应当优先照顾残疾人创业和就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