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在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项目的,由保护区管理局提出方案,经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