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输服务第三十条已废止货运代理、中转、联运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发生货运质量事故,应当先行赔偿,再向有关责任者追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