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货物运输第十九条已废止运输特种货物必须符合特种货物运输的有关要求。运输国际集装箱、危险品、大型物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准运手续。承运国家、省、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禁、限运的物资,应当持有关证明。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