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