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工业企业应当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发展节水型工业。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严格限制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及设备。服务业全面实行计划用水,推广节水设施、设备。鼓励营业性洗车场(点)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