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工业企业应当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发展节水型工业。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严格限制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及设备。

服务业全面实行计划用水,推广节水设施、设备。鼓励营业性洗车场(点)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水。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