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绿化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城乡绿化覆盖率,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沙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