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新建、更新锅炉、窑炉、茶水炉、炊事灶的,其审批权限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