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二章 用水计划第八条已废止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确需转供的,须报市节水办批准。市节水办在必要时可以调用单位的自建供水设施供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