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二章 用水计划第六条已废止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行业指标的用水单位,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必须报经市节水办批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