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实行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推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