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

有效

财政部门依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