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财政部门依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