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牧业用地开发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应当重视牧草种籽基地建设,做好优良牧草种籽的引进、培育、驯化、繁育、推广、流通和检验、检疫工作。禁止不合格牧草种籽的引进、流通和使用。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