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章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第十一条已修改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将防空地下室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报送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规划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建部门不得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