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电力设施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电力线路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应当根据项目涉及情形征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林业和市政设施等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