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条已废止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二○○六年一月一日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付清,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