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活动。本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