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有效结婚满五十周年的夫妇,凭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可到指定照相馆免费拍单张“金婚”照和“全家福”照。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月票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的,优惠百分之三十。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一百元的长寿补贴金。孤寡老年人凭居住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证明,有线电视初装费享受半价优惠。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