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职工教育,是指为开发和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