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第二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已废止企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