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促进措施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本市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合作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学研合作联盟各方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分享办法和转化方式。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