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九条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服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有关选举事项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