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的方式、方法和当选第二十条有效选举时,可以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一次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再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从其中选举主任、副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前款规定的两种方式中确定一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