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维护第三十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具有重要历史、科学和观赏价值的园林、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划定保护范围,按有关规定严加保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