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开发企业必须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为预购者提供商品房。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预购者有权追回预购款和索赔损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2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