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江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