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等要求,实行游客流量控制。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标准由旅游行政部门确认、公告并监督执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