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资源保护第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旅游行政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和论证,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并按照旅游规划建立和完善旅游开发项目信息库。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