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实验动物许可证被吊销的单位和个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实验动物许可证被吊销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三年内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并不得在其他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中担任管理人员以上的职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