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森林防火期内,重点林区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林业、公安部门和森林警察部队对林区进行清查。发现无证进入的人员,一律清出林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