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农民自愿预留生产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留取额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