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