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国际边境水域的禁渔区和禁渔期按国际间的渔业协定执行;无协定的,按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