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三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与调解第二十四条已废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或者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家进行技术检测和鉴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