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废止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协会理事会。理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任期与理事相同。

全体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