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章 执法措施第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