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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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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由价格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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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