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邮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