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六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