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第二章 征集第十二条已废止经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应征公民入伍时,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单位,应组织欢送。优待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