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制定发电量计划。

电力生产企业(包括地方公用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应当执行经批准的发电量计划,并服从全市电网统一调度。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