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第三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制定发电量计划。电力生产企业(包括地方公用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应当执行经批准的发电量计划,并服从全市电网统一调度。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