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第二章 电力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和使用的住宅小区供电经营设施、设备未达到电力供应企业直接对最终用户实行分户控制计量供电条件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予以解决。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