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第七条已废止朝鲜族用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政策,积极生产朝鲜族用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