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自治区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科学技术事业,优先安排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