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第二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