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自治区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度。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关税减免和有关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